晚上,在酒店的房间里,奥迪尔躺在床上,让齐格菲吻遍自己全身。他的手把奥迪尔推向高潮边缘,一次又一次,让他停留在那里。奥迪尔躁热的身子在床单上不停地起伏,欢愉被无限延长,一刻不曾停歇,满得快要溢出来。齐格菲抚摸他狼狈不堪的肉体,侧身撑在他旁边,低头看着他,目光专注温和,唇角带笑,完全入了迷。奥迪尔回望着他,说自己还想要更多,更多,更多。
齐格菲问: *好,告诉我,你想要高潮,还是想要听我唱小夜曲?*
奥迪尔的大脑在情欲中浸泡已久,一下子懵了,只能喘息着回答: *不知道。我要你。*
于是齐格菲开始对着他唱起了小夜曲。奥迪尔就这样在求爱的歌声中挣扎,既浪漫又荒谬,情潮在体内放肆地涌动,爱人的声音占据他脑海的每个角落,然而歌词他一个字也听不懂。过了许久他才反应过来,那是齐格菲的母语,来自那个无人归还的故乡。 *太美了。我那么幸福。*
他不知道齐格菲是什么时候结束歌唱的,又是什么时候把脸埋在他双腿之间的,他只知道有几根手指把他打开了,里面一阵激烈翻动,湿热的口腔包裹他,吮吸他。他的高潮持续了很久,停不下来,因为齐格菲吟唱的小夜曲还在他体内流连,让身体每个部位都被灌满,连骨骼的关节都在震颤。除了一直高潮,他什么也做不了。
我觉得我有一个问题是,该想清楚的地方总是不想清楚了,就企图能写出来。比如说如果我要写出某种氛围,我得知道这两个角色之间具体都发生过什么才行。我不需要把我知道的东西全都写出来,但我得知道。不然的话你写的那就不叫留白,那叫糊弄事。